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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四项措施促“禁摩”
作者:常跃耀、
  本报讯 记者常跃耀、通讯员林长春、杨家兵、宫博报道:城区“严管街禁摩”,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公安交警寄予厚望,全体交通民警要履行好自身职能,确保“禁摩”成功。这是11月26日全市公安交警动员大会提出的要求。
    据了解,“禁摩”工作任务,具体到公安交警部门就是“三禁一分”,即“禁行”、“禁停”、“禁鸣”和“人车分流”。
    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何运久介绍了“禁摩”工作措施与步骤:一是合理布点,路口“禁行”。采取民警带队,保安协管的方式在城区“严管街”的25个路口设立执勤点,采取劝返、检查、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禁止摩托车、助力车、拖拉机等驶入“严管街”。二是流动巡查,沿线“禁停”。在完善停车泊位和门前四包的基础上,每条“严管街”安排一个流动执法组,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影响通行的及时拖离,把“违停”现象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沿线“违停”的摩托车、助力车依法查处。三是延伸管理,人车分流。各路口执勤点向“严管街”延伸100至200米管理,动静结合,责任包保,实行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的管理目标。四是曝光典型,严处严重违法行为。对违反“禁摩”、“禁停”规定的典型单位、个人在媒体上曝光。并组织综合执法队,对不服管理、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市创建办要求,交警在承担主要管理职能的同时,要主动寻求与城管、交通、社区及机关团体等单位的配合,开展禁摩联合整治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氛围,为市民提供良好的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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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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