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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制约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作者:刘宇宙
监督是一种权力来制约权力的强制行为。没有监督制约的权力必将导致权力的滥用,权力的滥用必然导致腐败。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安徽省原副省长何剑旭等一批高官违法违纪案例再一次表明:他们除了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外,他们违法犯罪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因此,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制约,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笔者认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应抓好以下几点: 一、监督的意识要增强。在领导活动中,领导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但在实际工作中,少数领导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有的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党内监督、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差,只想行使权力,不要监督;有的担心监督会妨碍经济建设,影响工作,不愿监督;有的对实施监督顾虑重重,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感情。由于思想认识的偏差,监督意识的淡薄,导致了日常监督工作乏力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宗旨观教育,加强党风政纪教育,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报道,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腐败、犯罪给国家、集体、家庭、个人带来的损害。同时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他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能,大胆对上级、同级、下级实施监督,在各级领导机关内部形成拒腐防变,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监督。 二、监督的关口要前移。监督的关口前移就是积极探索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的规律性,提高监督效果。首先要把好用人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循名责实,准确识人;规行距步,科学选人,度德量力,正确用人,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超前到位,切实把好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关,为防败预腐打下好的干部基础。其次管事、管权制度设计要科学、要具体、明确。制度既要有质的要求,又要有量的规定。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防止或减少对权力运行制约的随意性、无序性、多变性,使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要按照 “从严治党”的方针和 “从严治政”的要求,要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制约,要健全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内部分工要科学合理,不能让权力过度集中,加强对权力的约束。要通过改革和健全制度使一个部门权力的行使,受到其它部门的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合理的程序、环节,使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制约、监督;实现权力的有效制衡。要坚持、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创造良好的党内监督氛围,切实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庸俗化倾向;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建立实施上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这将有利于教育和保护干部,有利于加强监督,有助于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 三、监督的机制要健全。预防腐败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全方位强有力的监督网络。针对权力运作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要使监督工作覆盖权力运作的全过程,改变监督方式单一的状况,避免监督范围、监督力度的局限性,充分发挥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的作用,完善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新闻舆论的监督,建立举报制度,更要加强人大及常委会的依法监督,要把专门机构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督网络。 四、监督的重点要突出。准确认识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哪些人,是做好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关键之所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在领导权力结构中都处在核心地位,对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对“一把手”监督应该是监督的工作重点。在实际工作中,某些一把手的民主意识淡化,家长作用盛行,搞“家长制”、“一言堂”,容不得不同意见,滥用职权,不愿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预防腐败,必须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除了对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普遍进行监督的内容之外,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抓好他们能否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的监督。一是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监督。要看一把手决策是否有利于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科学发展观,走群众路线。只有加强对重大决策的监督,使其做到民主化、科学化,才能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二是要加强对用人权的监督。看其是否严格按照 《领导干部管理条例》程序选贤任能。三是要加强对用钱权的监督,增加透明度,把权力的运行过程最大限度地置于人民群众的了解和监控之下。 (作者系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