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方式缓解两岸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
新华社4月22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新通过的司法解释《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旨在缓解两岸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的 《规定》将于23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采用下列方式:直接送达;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向代收人送达;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可以邮寄送达;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 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