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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整治“五类”车辆
作者:常跃耀、
本报讯 记者常跃耀、通讯员宫博、远保报道:5月8日,接到交警部门解除处罚通知后,家住舜井大道中段的市民郭先生轻松地笑了。 五一上班后,郭先生打开电脑顿吃一惊,他的私家车“鄂S20013”3天未开竟有两次在城区闯红灯的违章纪录,这让郭先生感到冤枉和纳闷。交警为他澄清真相后,他才知道,原来他的车牌被他人套用。 “李鬼惹祸,李逵埋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干扰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损害车主的合法权益,群众要求整治呼声越来越高。我市交警部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和文明创建要求,从5月开始,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重拳查缉、打击和处罚“五类”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使用假牌假证上路行驶、套用、挪用他人牌照的机动车辆;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法拼(组)装、走私和盗抢的机动车辆;应报废而未报废仍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