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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本月底启动城镇居民医保
年底前参保率要达到50%以上
作者:董斌、实习生刘丽、
  本报讯 记者董斌、实习生刘丽、通讯员刘平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惠及我市60万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在6月底启动实施。
    市长助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夏卫东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底前参保率要达到50%以上,2009年参保率达到80%以上,2010年覆盖城镇全体非从业居民。
    参保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包括中小学阶段学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2008年的筹资标准为: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110元,成年人220元;其中,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为: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90元;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人个人缴纳70元,财政补助150元;其他城镇居民个人缴纳130元,财政补助90元。上述人员中,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参保财政全额补助。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40%-65%,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超过部分按其它政策规定负担。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实行一个保险年度一次性缴费。
    目前,我市已经出台《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劳动部门正在进行参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数据入库等工作,本月底将召开启动实施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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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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