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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半数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
本报讯 记者马培春、见习记者林永俊、通讯员王士鹏报道:3件履行标的额均在30万元以上的合同纠纷案,近日以调解方式成功结案。记者6月12日从市中院获知,我市以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加,司法和谐程度不断提升。 相关数据显示,2005年至2007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3万余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3631件,经庭前做工作当事人撤诉的2326件,案件调撤率逾45%,今年上半年调撤率已逾50%。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是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和谐。民二庭庭长肖道荣说,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案件执结率高,不少当事人在结案后成为朋友。 据了解,调解案件中,以合同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和侵权案件3类居多。肖道荣说,老百姓维权意识增强的同时,更应该注重证据的收集,特别是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常因举证不力,而使自己权益维护变得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