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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表彰首届随州市“十大文明之星”的决定
为提高市民素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学守则、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做文明随州人”的文明风尚,经过组织和群众推荐、审核公示、综合群众投票和评审委员会投票结果,市文明委决定,授予左光满等10名同志首届随州市“十大文明之星”光荣称号。 他们中有立足岗位,热情服务,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奉献的企事业单位一线员工;有自强自立,孝老爱亲,大爱无私的普通农民;有视学生为亲人,用爱心扶助一个个困境中的学生走向光明的人民教师;有改革创业,扶危济困,热心公益的优秀企业家和民间义工;有恪尽职守,忘我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艾滋病患者及家庭中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他们是我市各行各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随州市市民守则》、《随州市市民行为规范》的先进典型,是彰显新时期随州人文精神的优秀代表,是全市人民学习的楷模。 市文明委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他们学习,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文明标兵,宣传文明标兵,争做文明市民的热潮,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全面推进“四个随州”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8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