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中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等级评估和2007年度年检情况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按照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于2008年3月至4月,组织专班对市直中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等级进行了检查评估,并对其2007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随州理工职业培训学校”等10所学校经检查评估确定为“诚信合格等级学校”和2007年度年检合格或基本合格学校(见附表1); 二、“随州市新一代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等4所学校确定为年检不合格学校,决定予以注销并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相关印章,停止办学(见附表3); 三、“随州市高新职业培训学校”等4所学校为2007年7月以后新审批的中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见附表2)。 说明: 1、凡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均为非法职业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将依法查处; 2、各区、市初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曾都区、广水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年度检查并公告; 3、中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具有培训中级技术工人的资质,其招收的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可颁发 《湖北省职业技术培训结业证书》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学制在2年以上的毕业生,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由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技工教育 《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编号及相关信息可登录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WWW.HBSZ12333.gov.cn。 请广大求知、求学和参训者谨慎择校,以免上当受骗。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30936,139086676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