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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知识问答
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弄虚作假,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为;经非法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如何受理立案? 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第3号文件《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三章规定: 土地管理部门对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受理。举报案件可用书面或者口头举报方式,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口头举报案件,必须详细记录,经核对无误后,由举报人签名或盖章,举报人举报案件,应当尽量使用真实姓名;举报人不愿意使用真实姓名并要求保密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尊重举报人的意愿。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同时将举报信函或者笔录移送给有权处理的机关。 符合下列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立案:(一)有明确的行为人;(二)有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事实;(三)依照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四)属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 国土资 源 管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