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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落实“限塑令”
曾都工商连开“违限”罚单
本报讯 通讯员李俊、晏莉报道:自 “限塑令”正式实施以来,仍有一些购物场所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为积极落实“限塑令”,保护环境,曾都区工商部门经过调查,已在全区范围内相继开出“违限”罚单,罚金从1000元至5000元不等。 6月11日,曾都区工商局依法对市区一家超市违规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作出5000元行政处罚。这是实行“限塑令”以来,曾都工商部门开出的首例违反 “限塑令”罚单。 执法人员随即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品零售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部分商家仍存在四种行为: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不合格塑料购物袋;低于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未在销售单据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价款。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经营户150户,立案11起,没收不合格塑料袋205万只,罚款12000元。 曾都区工商局提请市民注意,发现仍有非法生产和提供超薄塑料袋的经营者,可以通过12315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