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来,广水市检察事业迈着坚实的步伐,与改革开放同行,一步步走出了一片崭新宽广的天地。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原名 “应山县人民检察署”,成立于1952年,1973年被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名为 “应山县人民检察院”,1988年12月撤县建市,“应山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为加大反腐败力度,1992年9月将原“经济检察科”更名为 “反贪污贿赂局”,2003年6月将原“法纪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为强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监督,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等检察权的正确行使,2005年1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增设了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这一内设机构,在人民群众中聘请9人任人民监督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广水市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广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20年的拼搏奋进,检察事业蓬勃发展。该院现有人员146人 (含离退休人员)。在职干警中具有本科学历的24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8%;检察员78人,助理检察员2人,书记员19人,法警6人。设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司法警察大队等13个职能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有技术侦查综合大楼两栋,使用面积达3160平方米,干警住宅楼四栋,13000多平方米。技术侦查综合大楼安装了计算机局域网、三纵专线网和视频会议系统,建有现代化的侦查指挥监控系统,配置办案用车13辆,电脑56台,审讯实行同步录音录相,出庭公诉采用多媒体示证,工作进展可用内网跟踪,初步实现了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开展。建院以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83件613人、渎职侵权案件82件9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6629人,起诉5466人;立案监督245件268人;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申诉案件67件,有效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了司法公正.广水检察院以规范的管理、出色的业绩和良好的形象,先后获得全省“人民满意检察院”,全省“先进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等殊荣。
广水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