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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征集应届毕业生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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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问
  军分区参谋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谢建国答记者问
    2008年7月17日,我市召开了2008年度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会议,对征集应届毕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日前,记者就征集应届毕业生的有关政策问题,采访了军分区参谋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谢建国同志。
    问:征集应届毕业生的主体对象是什么?
    答:今年,各级兵役机关要把征集对象主体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2009年毕业的,也可以确定有参军意愿的学生为预征对象,今年征兵开始时如因实习期未满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入伍后由学校补发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的学生不包括在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
    问:征集应届毕业生有哪些优先政策?
    答:各级兵役机关要为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征集,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益。一是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各区(市)征兵办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10日,各区(市)征兵办要逐一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当地兵役机关应当认真受理,及时安排。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报名。己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二是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各区(市)征兵办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日,各区(市)征兵办要逐一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 《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各区(市)征兵办要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加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三是优先审批定兵。各区(市)征兵办召开定兵会议时,要安排同级教育部门和院校有关人员参加,市征兵办也将派员全程参与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在区(市)范围内,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四是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各区(市)征兵办要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
    问:如何确定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
    答: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选定工作,在兵役登记的基础上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是调查摸底。各区(市)征兵办在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兵役登记的同时,会同教育部门适时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意向调查摸底,摸清应届毕业生的思想动态,掌握愿意参军的人数、专业和分布情况,并向学生告知报名等有关事项。二是组织报名。各区(市)征兵办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应届毕业生报名,院校武装部或学生管理部门具体承办。组织报名通常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前完成,因实习或其他原因耽误报名的,可推迟到9月1日。三是确定对象。各区(市)征兵办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和院校,适时组织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把思想觉悟高、身体条件好、学习成绩优良、积极要求参军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告知其参加征兵报名、体检的有关事项。政治初审按照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重点审查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可结合高考体检一并进行。应届毕业生身体初检时,高中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均可确定为预征对象。四是完善手续。对已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各区(市)征兵办会同院校组织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进行鉴定,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印章,联系电话填写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办公电话:各区(市)征兵办对是否确定学生本人为预征对象填写结论意见,武装部部长签字,加盖各区(市)征兵办印章,联系电话填写武装部值班电话。《登记表》填写完后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存根由各区(市)征兵办留存备查。《登记表》遗失或填写错误的,可依据存根补办。
    问:征集应届毕业生有哪些优待安置政策?
    答: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对征集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仍按照城乡有别的相应政策予以接收安置;对已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后入伍的,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3595620 359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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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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