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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费明年收取
作者:林永俊记者晓林
8月11日,记者从市文体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对卡拉OK行业收取版权费的工作全面展开。 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湖北省的收费标准为8.4元/天/包房。记者了解到,我市收费标准尚在酝酿中。 据统计,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26家卡拉OK经营场所,其中广水中心城区有11家。今年年内,文体部门将为这些场所安装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此外,各县(市、区)经营场所系统建设于2009年年底完成,版权费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 采访中,多数KTV企业负责人表示,版权收费是好事,有助于文化部门统一管理,会使小企业整合,从而加速行业洗牌。但对于每个包间每天8.4元的收费标准,多数业内人士则觉得偏高了些。一个有30个包房的中等规模KTV,若按一天一个包房收取8.4元算,每月就要缴纳7000多元,一年缴纳的费用则要逾8万元。 若真正执行版权收费,KTV企业是否会提价?对此,“大富豪”有关负责人认为如果真的开始收费,KTV肯定会提价,因为企业要有自己的利润。“钱柜”负责人则称,直接提价的可能性比较小,只是以后一些消费折扣力度会比现在小很多。 (见习记者 林永俊 记者 晓林 通讯员 陈传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