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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行动的通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湖北省政府230号、231号、232号令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为了促进各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根据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到9月30日止,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开展扩面征缴攻坚行动。 属应参加社会保险范围的各用人单位,请在8月31日以前在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如实申报本单位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额等基本情况,9月10日以前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实施处罚。 特此通告 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随 州 市 地 方 税 务 局随 州 市 财 政 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