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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
市检察院做好信访工作二三事
市检察院不断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职能,以息访息诉为目的,着力提高接待水平,健全工作机制,把握办案效果,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近年来先后被评为 “全国检查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 服务如春风化雨 2005年8月的一天,专职接待人员王香发,接待的信访者进门先流泪。在王香发的安慰下,她逐渐平息下来,道出了信访原因。她说,自己在某乡镇卫生院治病时,因输血感染上艾滋病,遂将卫生院告上法庭,不料一审判决结果却是败诉。面对判决书和社会上歧视的眼神,她几乎失去生存的希望。王香发告诉她:“不要失望,一审不是终审判决,败诉了还可以上诉,要注意证据的收集,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之后,她又多次到市检察院咨询法律政策,接待人员均给予了详细回答,后来二审终于胜诉。 “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解决问题有回声”,这是市检察院对接待人员的起码要求。信访工作实行轮流值班与专职人员接待相结合,接待人员坚持着装整齐、挂牌接待、举止文明。为方便群众举报,市检察院购置了数码录音举报电话,开通了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信访工作应对的突发事件多,接待室里还备有常用急救药品医药箱。 案件管理似“门卫” 市检察院实行“一个关口受案”,举报控告线索统一受理的信访工作模式,专门建立了功能齐全的案件管理中心受案大厅,举报中心与案件管理中心合署办公。在实际工作中,案件管理中心像“门卫”,对各类案件及案件线索统一受理、分流、处理、回复、反馈,跟踪监督举报控告申诉线索的处理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对到期未回复的进行催办。准确规范的案件管理方式,提高了信访工作的效率。 今年元月,蔡某因对某项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向市检察院申请复议,并表示3个月之内得不到解决将进京上访。该案事发已13年,调查取证困难。控申处受理案件后,及时组织人员复查,同时做好蔡某解释说服工作。该案在4月得到妥善解决,蔡某对案件办理非常满意,签字承诺今后不再为此事上访。 质量把关是关键 正确处理人民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在高质量办理案件的基础上。2005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18件,均未发生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重复申诉的情况。 2006年3月,某镇农民胡某一行3人向市检察院申诉,称2002年被人打成轻伤。一审法院判处对方有期徒刑一年半。对方不服提出申诉,二审发回重审后,起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胡某等不服不起诉决定,遂向市检察院申诉。控申处受理此案后,及时调取该案卷宗,随即立案复查。由于该案诉讼时间跨度长,诉讼过程复杂,且许多关键证据,经手的相关机关未调取到位。为还事实本来面目,办案人员深入案发现场调查取证,最终有力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马培春通讯员苏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