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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心领养四川灾区孤儿
民政部门提醒:领养要慎重准备要充分
  本报讯 见习记者彭润报道:近日,多位市民打进本报电话,咨询领养四川灾区孤儿的相关情况。本报记者就此咨询了随州、四川两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提醒,领养灾区孤儿要慎重。
    9月2日,市民陈大清打进本报电话,称其亲戚结婚多年未育,家境良好,欲领养一名灾区孤儿。但是,一直不知道领养途径和程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科科长张世学说,自汶川地震发生以来,每天都有很多市民通过电话咨询灾区孤儿领养事宜,多位市民表达了领养意愿。
    就此,记者联系了四川省民政厅,获悉,四川地震孤儿领养登记已于8月25日开始,目前,有88名孤儿符合社会领养条件。欲领养灾区孤儿的公民需满足以下条件:无子女;年满30周岁;经济上要有抚养能力;经医学鉴定未患有认为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疾病。有领养意愿的家庭可到灾区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我市市民可通过拨打028—84423064,84423065咨询相关情况。
    民政部门提醒,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打算领养孤儿的公民还须有足够的爱心,且具备对孩子进行心理抚慰的能力。领养灾区孤儿是一项长期性投入,领养的家庭在各方面要做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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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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