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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市居民低保提标
作者:马培春、
  本报讯 记者马培春、通讯员戴汉忠报道:市民政局9月10日传出消息,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调整,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由于雪灾、物件上涨等因素,低保家庭基本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市决定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州城区和曾都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月155元调整为每月180元;广水市参照此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将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月150元调整为每月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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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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