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山火铸恶果 潜逃外地终被擒
作者:马培春、
本报讯 记者马培春、通讯员晏洪报道:9月9日,为躲避法律责任,负案潜逃外地半年之久的大洪山景区村民喻某某,被抓获归案,并以涉嫌失火罪被随州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2008年3月2日11时许,喻某某在自己承包的山场内,点火烧刺柯树枝时,疏忽大意将村民吴某某山林烧毁。此次火灾共烧毁杉木及杨木面积104亩,其中杉木林94亩,杨树10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 案发后,市森林公安局立即派民警前往调查,喻某某闻风而逃。查清案情后,市森林公安局立即布控,组织追捕行动。9月8日,喻某某在潜逃返家的途中被抓获归案。警方介绍,喻某某在森林防火期和随州市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无视森林防火规定,擅自在林区点火烧树枝,导致他人山林被烧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以涉嫌失火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