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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尽义务
●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怎么办 一是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三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关待遇。对经办机构支付待遇不服,可以向其所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待遇支付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