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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措施惠农民 土地政策稳民心
——权威解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作者:陈芳宋振远
  作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日发布。新华社记者近日采访有关权威人士,他们普遍认为, 《决定》在认识上有新高度,政策上有新突破,制度上有新安排,举措上有新实招,对农民有新实惠。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个长久不变”与“两个转变”
    农村改革已走过30年,农村经营体制如何稳定完善?对此,全社会普遍关注,农村干群高度关切。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说,《决定》既强调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又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地提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在充分强调“毫不动摇”的基础上,鲜明提出了“一个长久不变”“两个转变”。
    “毫不动摇”,就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决不能有任何含糊。因为粮食是百姓温饱之源、物价平稳之基、经济发展之要、社会稳定之本,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
    “一个长久不变”,就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决定》的一大亮点。
    “两个转变”,就是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这是对今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出的一个方向性概括,也是一个新的重大政策表述。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
  建立“两个市场”,保障“两个权益”
    着眼我国基本国情,从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资源和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出发,《决定》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的制度安排。概括起来,突出的亮点是建立“两个市场”和保障“两个权益”,同时提出实行“两个最严格制度”。
    “两个最严格制度”,就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决定》非常明确地提出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此基础上,《决定》首次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并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规定。
    “两个市场”,就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农业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认为,在农村土地制度上,中央明确提出建立“两个市场”,发出了重要改革信息。“中国农村发展的确面临着一些绕不开的问题,小农经营的局限性日益凸现。”若不进行新的改革将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两个权益”,就是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和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这一方面表明承包地、宅基地等农民的财产权将得到更好保护;另一方面说明农村土地、宅基地的市场要素属性也将被激活。
  新的量化目标
  农民人均收入12年翻一番
    《决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是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中一个新的量化指标。
    尹成杰说,实现这一目标,按不变价计算,今后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近6%。从近些年来看,这个平均增速是积极稳妥的,实现这个目标也能鼓舞人心。
    围绕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决定》提出了五个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其中首条就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另一个重大原则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五个重大原则,既是农村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更是对新时期农村工作改革方向的深刻把握,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切实遵循。新华社记者 陈芳 宋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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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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