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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推行《湖北省国内旅游合同》
  本报讯 通讯员张晓玲报道:从11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行使用《湖北省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湖北省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湖北省工商局、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该示范文本加大了对旅游者和旅行社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约定了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双方的违约担责范围和担责方式,并明确了解决争议的途径等。
    10月21日,市工商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联合召开了全市推行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工作会议,参会的11家旅游经营企业纷纷表示执行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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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本埠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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