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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修改老年人优待办法
11月起老年人将享受更多优待
  本报讯 通讯员尹述峰、章万梅报道:市政府近日发布市长令,决定修改原《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我市老年人将在休闲、娱乐、参观、就医等方面享受更多优待。
    新办法规定老年人不承担社会集资,将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长寿保健费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200元,为百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为老年人医疗保健提供优先服务,对特困老人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新办法规定老年人免费进入收费公厕,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免费等,并在相关生活设施初装费优惠中增加了天然气安装供应部门和为孤寡老年人给予优惠等内容。
    在休闲优待方面,新办法将老年人进入各类公园(不包括园中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文化馆、图书馆及旅游景区、景点参观门票,由原来的淡季免票、旺季半价,改为全部免费。
    新办法还对老年人维权以及老年人工作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义务、权利和奖惩等相关问题作了相应要求。新办法将于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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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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