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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
“宁当整改火患的恶人,也不当疏忽管理的罪人;宁听百姓不理解的骂声,也不听群众受灾后的哭声。”这是各级主抓安全工作的领导在大会小会上经常说的一句话。这充分说明严格执法、有效监管是对人民群众最好的服务。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始终是消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要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以热情服务的理念来改善消防执法的效果,提高消防执法的质量。服务人民,并不等于不要执法或淡化执法。相反,我们更要严格执法,自觉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增强法治观念,力争做到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每个执法行为都不超越法律界限。今天的隐患,就是明天的灾难。一旦发生火灾,人民群众将直接面对的是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我们在监督整改火灾隐患的问题上态度必须坚决,措施必须有力,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特别是对久拖不改、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必须毫不留情,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关的关,该拘留的拘留,加大隐患单位的违法成本,迫使隐患单位和个人克服侥幸心理,让其坐不住,不改不行。只有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让极少数的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让火灾隐患“无处藏身”,才能为整个社会、为经济建设、为老百姓铲除安全肿瘤,创建平安消防。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法就是最大的服务,而且是更高层次的服务。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只有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全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严格、公正执法的意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充分运用一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舆论监督手段,动真硬碰,重拳出击,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状态,切实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摘自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 作者:河南省驻马店市消防支队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