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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102项产品出口关税被取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 《关于调整出口关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自12月1日起调整征收出口关税(包括暂定关税和特别关税)的产品的范围和税率。 《通知》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或特别出口关税,主要包括冷热轧板材、带材、钢丝、大型型钢、合金钢材、焊管等钢材产品;硝酸铵、硫酸铵等化工产品;玉米(资讯,行情)、杂粮及其制粉等粮食产品,共计102项产品;降低23项产品的出口关税和31项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调整尿素等化肥产品的淡季出口关税征收方式、粉末状天然石墨等3项产品的应税产品范围,并提高磷灰石和硅等5项产品的出口关税。 □ 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