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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杯”2008年度民营经济“双十”评选基本条件
个人及企业美誉度:候选人应该具备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声誉,较好的职业操守。 个人及企业贡献力:候选人及其企业必须具备巨大的经济、社会贡献能力。企业在利税、就业、创新科技等方面贡献超常。 个人及企业对行业及社会影响力:候选人对行业进化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在社会上具备较强影响力。 个人及企业创新能力:成长力来自于不断进取的创新,候选人必须具有开拓品格,并极富创新精神。 个人及企业年度活性:影响力来自于对商业活动的参与程度,候选人在年度经济舞台上应有上佳表现,是重大商业活动和资本运作的主角或参与者;候选人必须从事的是竞争性行业,并极富创新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