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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一届随州市第三届“双满意”单位(商品)评选揭晓
我市30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11个单位的商品被评为省级“消费者满意商品”称号
【阅读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职能,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精品名牌战略,去年8月,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三届 (2007-2008年度)“消费者满意商品”、“消费者满意单位”(简称 “双满意”)评议活动。并对特别优秀单位和商品推荐参加了省级“双满意”评议活动。日前,省、市“双满意”评选活动揭晓,湖北省电力公司随州供电公司等30个单位被评为湖北省第十一届“消费者满意单位”、湖北航天双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 “龙帝”专用汽车等11个商品被评为湖北省第十一届“消费者满意商品”,湖北省电力公司随州供电公司等52个单位被评为随州市第三届“消费者满意单位”、湖北航天双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龙帝”专用汽车等11个商品被评为随州市第三届“消费者满意商品”。 今天公布的省、市“双满意”单位和商品,旨在为我市广大群众提供消费指南,敬请广大消费者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