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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遏制火灾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本报讯 为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要求,我市自2月20日至8月20日,组织开展商(市)场、“三合一”、公共娱乐、高层地下建筑和在建工程等五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活动将重点治理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采用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敷设电气线路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消防安全不合格擅自违法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无保障等七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活动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必须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执法职责,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惩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规行为。各类媒体应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对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曝光。广大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护消防设施,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和自居环境的消防安全。 各地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政府要挂牌督办。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五类场所,要依法关停;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依法惩处违法人员。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