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修订征集意见
欢迎市民积极参与
作者:军国、
本报讯 记者军国、通讯员卢丛亮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即将修订,根据省消委有关文件精神,市消委将借助本报向市民征集修改意见。 市消委秘书长李进军介绍说,随着经济增长、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消费领域不断拓宽,现行《消法》已表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此次征集的内容为:现行《消法》中,哪些条款是需要增加、删除和保留的?您有什么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哪些典型案例可以支持您所表达的意见和建议?哪些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和制度措施值得借鉴?对于调整范围、消费者的定义、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协会的定位和职能、损害赔偿、经营者的义务、国家保护、举证责任及争议解决等问题您有什么建议? 就以上问题,广大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市消委会,邮箱:10xw@egs.gov.cn。市消委将把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形成资料,于5月8日前上报到省消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