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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为高校学子搭桥铺路
市人才中心就省促就业新政亮点解读
  包东流 续立勇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认真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日前,记者采访了随州市人才交流人事信息中心,该中心负责人根据《湖北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2009〕2号)的文件精神,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以及优惠措施做了相应解读。
    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大力推进“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计划。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关优惠政策的完善配套和落实工作,积极配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各项计划的实施工作和高校毕业生的征兵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对达到规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人事部门将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鼓励骨干企业、科研项目单位和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起企业、项目与高校毕业生之间联系的桥梁。积极联系发改委等有关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单位,走进企业、开发区和重点投资项目,开展深入调研,充分搜集岗位信息,帮助制定有关人力资源配置方案,鼓励各类企业和项目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见习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人事部门在博士后产业基地建设、“湖北省自主创新岗位”建设中予以倾斜。
    倡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加强就业和创业指导,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组织有关专家举办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讲座,宣传就业形势,讲解就业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继续举办“校园行”活动,进入校园中就高校毕业生普遍关心、涉及人事管理与人事政策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和宣传。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广泛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
    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提高其就业能力,逐步形成全省多行业多层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服务体系,搭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
    人才市场发挥优势促就业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途径就业。充分利用人才市场体系,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公益性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活动。通过举办民营企业人才招聘会,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组织人才服务小分队进企业,调查了解企业人才需求,开展“企业人才服务月”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才网站的作用,积极开展网络招聘,提高市场配置的有效性,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方便、快捷、覆盖面广、内容丰富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离校后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生源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求职登记手续,享受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人事代理、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系列服务。
    解除高校毕业生后顾之忧
    完善人事公共服务功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要积极开展面向到非公单位工作和到农村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服务,为他们提供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转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户口迁转手续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加强就业市场的监管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监管,维护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招聘活动,加强审批和监管,合理控制高校毕业生招聘会规模,积极倡导举办网络招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中小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提高招聘会质量。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及相关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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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3 版:职业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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