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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行代理险国寿赔款送到家
作者:罗可友桂运龙摄
3月中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支公司银行代理部的负责人和随州市农行代理部的负责人一起前往曾都区环潭镇,送去了89208元的赔付款,受益人又再次购买了合适的保险。 2009年2月12日,孙某在环潭农行分理处购买了该行代理的5年趸缴、保险金额为29736元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 (分红型)。2009年2月15日,孙某乘坐景某的摩托车由环潭镇往安居方向行驶,与赵某驾驶无证无号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川铃110型正三轮摩托车相撞侧翻,因惯性行驶又与未靠右侧行驶且超载的货车再次相撞,景某与孙某当场死亡。 图为受益人接过保险赔款。 (罗可友 桂运龙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