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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遭阻怀恨纵火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作者:王松、
本报讯 记者王松、通讯员姚世军、程立键报道:和一在校女生恋爱遭到女生的班主任的阻止,一男子竟怀恨在心,纵火将班主任办公桌烧毁。 该男子姓王,20岁,系曾都区何店镇王店村人。去年,王某在柳林打工时认识了16岁的中学生詹某,之后两人开始谈起恋爱。 两人的关系不久就被詹某的班主任知道,班主任对詹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此事告知了詹某的父母。詹某的父母找到王某,阻止两人来往。为此,王某怀恨在心。一天晚上,王某窜至詹某所在的中学,将两张写满侮辱班主任的纸条扔进教室,并在窗外纵火,将班主任办公桌以及桌上的教材资料一并烧毁。 近日,柳林派出所将故意损毁财物的王某抓获,并处行政拘留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