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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拟上涨0.2元/月·㎡
作者:周军
  2009年5月27日,从市物价局、房管局召开的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座谈会上获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拟调整上涨0.2元/月·㎡。具体的调整规范为普通住宅(含经济适用房)物业服务收费和小区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多层住宅划分为三个等级,按建筑面积计收每平方米一级0.65元/月,二级0.50元/月,三级0.35元/月;普通高层(带电梯)住宅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1.2元/月,二级1元/月,三级0.8元/月(含电梯电费等运行维护费用);不具备等级评定条件的简易物业管理服务按每套住房10-25元/月收费;对弱势群体低收入人群实行优惠,对依靠民政部门补助生活费的下岗职工、特困职工、低保户凭有效证件,物业服务费减半收取,对五保户全免;小区临时停车免收费用。
    会上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消费者协会、物业代表、业主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对与会16名代表以无计名投票方式对此次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统计表明100%支持物业收费标准调整;认为调整方案合理的有11人,占与会代表的68.7%;认为调整方案不合适2人,占与会代表的12.5%。
    据了解,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之所以调整主要是原定标准较低,现在更远低于周边城市。同时成本调查测算表明,我市物业服务成本价格已大幅上升,这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因我市物业行业起步较晚,为培育物业服务行业,定价坚持从低从紧的原则,2005年10月31日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公布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和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随价房服[2005]65号)制定的收费标准,即:普通多层住宅一级0.35元/月·㎡,二级0.3元/月·㎡,三级0.20元/月·㎡,同时期(2005)襄樊制定的标准为0.7元/月·㎡、0.5元/月·㎡、0.3/月·㎡元,枣阳为0.5/月·㎡元。当时定价即比襄樊等周边城市平均低0.2元/㎡。去年各地市纷纷作了调整,现在我市物业服务价格更远远低于周边城市。以中等级别二级为例,襄樊每平方米·每月比我市高0.2元,高幅66%,荆州高0.2元,高幅66%,仙桃高0.3元,高幅100%,枣阳高0.2元,高幅66%,荆门高0.25元,高幅83%。
    为科学准确地摸清我市物业服务成本现行真实情况,市物价部门委托有国家正式资质的专业成本调查鉴审认证机构进行成本鉴审和价格认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凯撒国际、锦绣花园、城市经典、柳岸居、汉东星都、塞纳左岸、香港街等八个小区对物业服务费成本进行统计调查测算,测算结果表明,以中准等级平均价计算,多层住宅含税利成本价格为0.52元/㎡,高层(八层以上且含电梯)含税成本价格为1.05元/㎡。
    从调整方案来看,普通多层住宅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仍然低于襄樊、荆州、仙桃等城市;普通高层(带电梯)住宅确定的收费标准因包含电梯电费等运行维护费用,也低于荆门等周边城市,在全省属中等偏下的水平。
  (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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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8 版:建筑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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