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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随州不平等格式条款评议活动启动
  根据省消费者委会 《关于继续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评议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营造随州和谐消费环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湖北省实施<消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消费者委员会决定2009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评议活动。
    一、活动主办
    1、随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主办
    2、随州日报、鄂北都市协办
    二、活动评议对象
    全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统一针对银行服务中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行业惯例、行业潜规则等问题开展评议。
    三、活动评议内容
    1、提供服务方面;
    2、价格收费方面;
    3、公平交易方面;
    4、宣传方面;
    5、争议解决方面;
    6、其它消费者意见强烈、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
    第一阶段:宣传征集阶段。各地于2009年6月30日前,联合当地新闻媒体发布点评活动消息,广泛征集、收集银行消费中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行业惯例、行业潜规则等问题。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点评的目的及意义。动员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单位、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阶段:消费体察阶段。各地于2009年7月30日前,对征集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提炼,发动维权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消费体察活动。并将需评议的问题(上报问题必须附加企业的合同或条款及真实案例)及时上报。
    第三阶段:评议劝谕阶段。各地于2009年9月20日前,针对涉评行业热点问题,邀请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单位、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等,召开评议会议,并向被评行业或单位发函劝谕,督促其整改,促进问题解决,对拒不改正或漠视评议活动的行业或单位,转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查处,必要时,支持消费者起诉。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各地于2009年9月20日前,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将评议活动的总体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材料报市消委。
    联系人:李进军 卢丛亮
    电 话:3598713 35105009
    电子信箱:10xw@e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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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社会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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