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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部监督 促进廉洁办案
市中院首批廉政监察员上岗
本报讯 通讯员梁均成、祝建菊报道:6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七名廉政监察员正式上岗,这是该院在反腐败机制建设上推出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和《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利用廉政监察员贴近办案人员的优势,把监督视野向办案行为扩展,建立起常态化的司法内部监察机制,保证监督的全方位、严密化、有效性。 该院还制定《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督导落实、廉政教育、警示提醒、执法检查、监督整改、协助查处、调查研究七大职责,提出了加强学习、带头守纪、积极建议、完成任务四项要求,并对廉政监察员的监督方式、管理、考核作出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