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限期补办企业年度检验公告
  全市2008年度企业年度检验工作从2009年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已结束,仍有部分企业及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期限申报2008年度企业年度检验。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现责令:凡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未按期申报2008年度企业年度检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限于2009年7月31日前分别向有管辖权的工商局申请补办年度检验手续,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逾期未补办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7月1日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限期补办企业年度检验公告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综合新闻】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