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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监督法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工作评议动员大会
评议对象为市供电公司市工商局市国税局
  本报讯 记者祁鑫韧报道:7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在神农大剧院隆重召开。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清明作动员报告,市长刘晓鸣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余俊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菊华、陈德培、周世平、严新国、袁慧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夏明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红兵,市人大秘书长刘先令参加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供电公司、市国税局和市工商局开展工作评议,并审议通过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整个评议工作分为:单位自评(从现在起至本月25日),调查走访、收集意见(从7月26日至8月20日),评议(从8月21日至9月底),整改(从10月1日至年底)四个阶段。
    马清明作动员报告,对评议工作进行部署。他说,此次工作评议是市二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以来的第一次,也是监督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因此,要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评议工作的任务和原则,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
    他指出,开展工作评议是贯彻落实监督法、提高监督实效的需要。评议工作的公开性、广泛性、整体性,增强了评议活动的动力,扩大了评议活动的监督面和覆盖面。开展工作评议是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制政府的需要,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需要。
    他强调,要深入宣传发动,自觉接受评议;严明工作纪律,客观公正评议;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工作。要把握工作评议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讲求实效。要遵循“四个”严禁的工作纪律:严禁接受受评单位的宴请和公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受评单位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与受评单位拉关系、办私事,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编造数据资料,弄虚作假。
    对纳入评议的单位,刘晓鸣要求,端正态度,接受评议,真抓实改,健全机制。他指出,接受工作评议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良好机遇,是促进执政为民的重要途径。要广泛动员,正确引导;要制定方案,主动对接;要开门纳谏,自我剖析。要严格程序,有序推进;突出重点,强化整改;统筹兼顾,共同提高。进一步教育引导,固本强基;进一步落实责任,服务发展;进一步拓宽渠道,问责纠偏。
    市供电公司、国税局、工商局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直各单位和驻随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评议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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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随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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