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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聊天“钓”女友 引诱卖淫法不容
作者:毛传荣、
  本报讯 记者毛传荣、通讯员黄素梅报道:近日,广水市人民法院相继判处两起利用网络聊天,引诱少女卖淫的案件,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受到经济处罚。
    去年7月,被告人卢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还是初中生的小月(化名)和在某茶楼打工的小梦 (化名),将二人分别发展为自己的 “女友”。为不劳而获,卢某伙同他人以赚取生活费、赚钱还账、结婚为由,对二人软硬兼施,将二人诱骗至大悟、武汉等地卖淫。后来,小月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警察将卢某等人抓获。
    去年8月中旬,被告人杨某在网上聊天认识了还是中学生的女友小晴(化名)。杨某及其朋友彭某等人以到武汉玩为名将小晴骗到武昌。小晴父母因其失踪到公安机关报案,警察将杨某等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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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社会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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