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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冠名再添新举措
内资企业不冠行政区划名称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
作者:白萌、
本报讯 记者白萌、通讯员陈虹妤报道: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了解到,经省工商局转发国家总局通知,我市已登记内资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不冠行政区划的,不必再到北京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核准。 名称变更可直接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相关工作人员初审后报省工商局,由专人登录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管理系统,直接审查受理。 据该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新举措是继去年底实施的可直接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部门冠省名之后,又一远程申请审批力举。这一举措的推行,极大简化了企业申报程序,降低了企业申请成本,为我市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树立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