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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电价·油价
——聚焦三大资源能源产品价格改革
作者:江国成
今年上半年,我国在努力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目标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能源产品价格改革。记者3日就水、电、油价格改革等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方面负责人。 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 为应对水资源短缺,各级政府多年来大力倡导节约用水、优化水资源结构,但由于水价偏低,有限的水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和保护,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问题十分严重,以至于出现水乡缺水的怪事。 近年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介绍,为鼓励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今年以来,全国有9个城市调整了城市综合供水价格,主要包括天津、上海、沈阳、南京、广州等城市。沈阳、西宁等城市已召开听证会,准备调整水价。 为确保水价改革稳妥实施,近日,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调整水价的过程中,要统筹考虑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提高居民节水意识。 售电市场引入竞争机制 我国确定的电价改革最终目标是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按照这一目标,今年上半年,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等方面的价格改革。 为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今年3月份,发展改革委明确放开20%的售电市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业用户,允许其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鼓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推进了电价改革,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增加电力用户选择权,促进合理的电价机制形成。 针对部分省份自行出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不利于促进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情况,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出通知,对各地凡是以发、用电企业双边交易等名义,擅自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或用电企业销售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进行全面清理。 落实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 今年以来,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升有降地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对调动炼油企业积极性,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强调,我国国情客观上要求成品油不能像美国一样实行低税负和低价格的政策。如果我国人均石油消费达到美国的水平,全世界的石油都难以满足我国石油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尽早引导石油合理消费,通过适当合理的价格,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保证国家能源安全”。 新华社记者 江国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