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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 通告
  为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维护《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严肃性,严厉打击假借各种理由变更(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进行炒房、偷逃税费的行为,自2009年8月12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注销)登记备案一律停办。
    特此通告。
    200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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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随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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