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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重点交通工程实行“双公示”
作者:张清、
  本报讯 记者张清、通讯员罗建华报道:日前,316国道随州段路面大修工程项目部门前,《派驻纪检督察员公示牌》正式亮相。公示牌上,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和派驻纪检监察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一目了然。这是市交通局创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的一项新举措。
    新揭牌的316国道随州段路面大修工程共计33公里,总投资2970万元,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预计10月底完工。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市交通公路部门制订出台了 《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双公示”。
    工程建设期间,派驻纪检监察员将对工程立项、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拨付使用、交竣工验收等“八大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拒绝审签不合规或者不真实的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工程变更项目等;参加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会议,及时处理和反映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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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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