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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役军人首领居民身份证
参与社会活动将更方便
作者:徐军国、
本报讯 记者徐军国、通讯员余卉报道:9月16日,随州现役军人首次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今后驻随部队人员参与社会活动将会更加方便。 当日上午,随州陆军预备役工兵团的官兵们参加了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首发仪式,30余名官兵领取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干事在领取身份证后高兴地说:“现在我们以公民身份参与社会事务越来越多,有了居民身份证,以后办理储蓄、保险、购房等涉及个人权益事物时更方便了。” 据了解,从1985年我国居民使用居民身份证以来,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只领取军人或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不领取居民身份证。由于没有居民身份证,军人在以公民身份参加社会活动时存在诸多不便,如办理储蓄、保险、买车、购房等涉及个人权益事务时麻烦不少。而且,由于工作单位、职务的变化,军人持有的身份证也需要经常更换。于是,从今年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决策,为军人办理制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此次发放的军人居民身份证与普通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从颜色、样式上均无二样。在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军队、武警部队人员将拥有两种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领取居民身份证之后,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仍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