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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立法在公共场所禁烟
作者:草案
  新华社10月13日电 13日,《广州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在机关办事大厅,中小学校,医疗机构,图书馆,金融、邮电机构营业厅,公共交通售票厅及等候室,网吧,电梯和缆车等十类场所禁止吸烟,违者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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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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