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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电热毯险酿事故
众多市民不知相关知识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报道:“服役”了近5年的电热毯突然 “罢工”,险些酿成事故。11月19日,张女士提起这件事还是心有余悸。
    张女士告诉记者:“我家电热毯大约是在2002年左右买的,16日晚我铺上电热毯,没想到20多分钟后,我闻到糊味,掀开被子才看到,电热毯的开关部位已经冒烟了。如果再晚一点,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记者在市内一些商场、超市走访发现,随着气温骤降,电热毯等取暖用品迅速热销。“你家的电热毯用了多少年了?你知道电热毯的使用年限吗?”19日下午,记者就这些问题在市区几家超市的电热毯专柜之前,询问了一些市民,不少市民都表示自己并不是很清楚电热毯的使用年限。且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都在使用“超龄”电热毯。
    据悉,2008年发布的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规定: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产品须附有安全使用年限的文字或符号标志。有着数十年电器维修经验的宋师傅提醒市民,“超期电热毯因电路老化易引发火灾,使用电热毯一定要注意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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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本埠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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