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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国标”12月1日实施
我市婚介机构离达标尚远
本报讯 记者王松报道:我国首部规范婚介服务机构的国家标准《婚姻介绍服务》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采访中发现,我市婚介机构的服务与“标准”尚有较大差距。 新出台的标准规定,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应将人力资源的开发、培训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服务人员应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证书。但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婚介人员只有工作证,而没有“标准”规定的相关证书,仅凭“能说会道”就当起了红娘。 记者在咨询一家婚介机构的时候,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成为会员就可一直介绍下去,直到找到满意的对象。这种婚介服务中常见的承诺也属于违规行为,“国标”明确规定,对于征婚者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同时规定,婚介机构应规定服务期限,不应提供无限期或介绍到成功为止的服务。 这项标准还规定,婚介机构要向征婚者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质量要求和费用。查验征婚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让有婚史的征婚者出示离婚证明等,并要求征婚者签署个人信息真实性声明。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婚姻介绍服务》标准出台,有利于此类纠纷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