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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案两案犯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11月24日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4日对“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玉军大量生产、销售专供往原奶中添加的含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即“蛋白粉”,经逐级分销后被添加到原奶中,奶制品生产企业使用被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原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被告人耿金平明知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是非食品原料,而多次、大量进行购买,并添加到其所收购的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张玉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耿金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