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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任命陈国平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09年11月26日随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六款之规定,现决定批准任命:
    陈国平同志为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 旭同志为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德超同志为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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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随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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