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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进入关键期
协议草案含糊 气候之争更热
新华社12月13日电 参加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气候谈判中方首席谈判代表苏伟12日指出,在大会两个工作组分别提交了案文后,大会的有关谈判进入关键期,他对大会取得成果充满希望。 苏伟在中方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11日本次大会气候谈判的两个工作组,也就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以及《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分别提出了两份案文。“这两份案文表明了我们的谈判在向前走,我们对这两份案文表示欢迎。”他认为,这两份案文为下一步工作和大会取得积极成果打下了良好基础。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呈交的协议草案,草案蓝图之远,放眼至2050年;草案措辞之含糊,根本未涉及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具体额度。围绕这份草案的新一轮讨论与谈判势必将再次激烈。 草案没有交由媒体公开,综合一些媒体经由不同渠道获得的草案文本内容可以发现,草案相比先前文本有一些措辞改变,但在关键分歧议题上确实有“模糊化”之嫌。草案在某些关键议题上模糊处理,可以说是留出谈判空间,也可以说是埋下了争论的种子。 草案建议在2050年时将气温上升幅度阈值控制在1.5至2摄氏度。法新社说,草案简单折中了1.5摄氏度阈值和2摄氏度阈值的两种观点,不过,这种简单折中可能无助于化解分歧,甚至有可能会引发谈判方更加激烈的争论。 在减排幅度环节,草案强调远期目标,即在2050年时将排放量减少至1990年水平的一半。发达国家普遍支持这一“远期选项”,但以中国、印度和非洲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在设定远期减排目标的同时只承诺“快速启动”的3年援助基金,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没有公平可言。 在关键的资金援助问题上,草案措辞“模糊不清”。草案说:“应当提供放大尺度的、可预知的、附加的、适当的新基金。”这一表述中的几个形容词叠加在一起,呈相互抵消作用,使得“新基金”究竟怎样无法预见。草案仅表示支持3年“快速启动”援助基金方案,但也没有点明具体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