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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0第1号) OLE对象,请使用“转换为图片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随县人民政府批准,随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人为随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随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左表)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挂牌出让活动截止前到随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随州市青年路89号)有偿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向随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3日17:00(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资金单据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确定其竞买资格。 七、经审查符合资格的竞买人于2010年2月9日8:30至2010年2月26日10:00到随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随州市青年路89号)参加竞买报价。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二)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和邮寄报价。 (三)以上公告内容以挂牌文件所示内容为准。若有变化,将另行公告通知。 联系电话:0722-3339685 3238096 2010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