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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电网捕野物 危及安全引山火
1月23日深夜12点,随县高城镇罗家桥六组突起山火,村民刘某前去扑火,不料被电网击倒,刘某家养的狗也被击倒,幸未造成伤亡。 当地林业部门赶往现场进行查处,得知是该组村民吴某、刘某在山上设置电网捕杀野兔,电网与草木摩擦,引发了山火。 吴某、刘某交待,他们借用他人电瓶和升压装置,在山上拉了一根铁丝,通电形成电网。电网引起山火时,吴某、刘某就睡在山上,但因报警器未响,他俩对所发生的事全然不知。 据悉,私设电网捕杀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同时,吴某、刘某私制、拉结的电网,安全性极差,对周围人畜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吴、刘二人除要赔偿相关损失外,还将面临执法部门的严肃处理。 (通讯员 李明富) |